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表日期:2023-05-29
一、收费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收费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三、收费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永清县税务局
四、计量单位:元
五、收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令第488号);3、《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经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同意后,以发改价 格规(2019]2015号;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5、河北省人民政府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修改《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17 号);6、《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税(2016)40号);7、《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分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冀财税(2020)15号); 8、《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 [2020)216号;9、《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10、《财政部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第98号)。
六、收费范围:永清县区域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 办非企业单位。
七、收费对象:永清县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八、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依据残联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负责残保金征收。
九、减免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十、监督举报电话: 0316-2781223
二、收费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三、收费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永清县税务局
四、计量单位:元
五、收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令第488号);3、《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经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同意后,以发改价 格规(2019]2015号;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5、河北省人民政府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修改《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17 号);6、《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税(2016)40号);7、《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分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冀财税(2020)15号); 8、《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推进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 [2020)216号;9、《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10、《财政部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第98号)。
六、收费范围:永清县区域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 办非企业单位。
七、收费对象:永清县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八、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依据残联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负责残保金征收。
九、减免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十、监督举报电话: 0316-278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