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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交警大队“四个继续”强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发表日期:2018-05-10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永清交警大队从四个方面入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继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大队机关民警和城区中队民警站高峰制度,在高峰时期指挥疏导交通。低峰时,城区中队民警以重点勤务岗点为依托,对城区道路进行全面巡查。推行路段承包责任制,制定路面勤务考核细则,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同时,适时组织警力针对不同时期特点开展货车、校车、客运车辆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继续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大队组织民警对校园周边道路进行严密管控,积极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前路段安排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
三、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实行共同治理。大队积极与城管、运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城区整治的同时,以城区各主要街道和商贸集中区域为重点,对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进行综合整治,保障了城区交通秩序的有序畅通。
四、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出行。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学校、企业、社区,通过播放安全影片、上交通安全课、展览警示图板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交通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并对典型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更好的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