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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两排查三结合”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

发表日期:2018-09-14

永清县纪委监委以整改“回头看”为抓手,贯彻省市纪委监委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部署要求,强化“两排查三结合”措施,力促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有力推进、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2017年原清单底数1085件,全部整改到位;“回头看”新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53件,纪律处分23人,问责领导干部4人,组织处理26人。

问题线索起底排查,一抓到底强督办。对2017以来受理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统一编号、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工作台账,严格“五类标准”,精准快速处置,强化督查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不遗不漏,笔笔有踪迹,件件有说法。对重大疑难问题线索,集中优势兵力,凝聚各方合力,下大力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协作办案机制,力促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结。

查结线索复核排查,拧紧螺丝压责任。针对2017年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查结问题线索,组织各承办单位进行“回头看”,对照一事一卷建档留痕标准,逐一对照检查,深入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严格“五看四精”标准,对139件查否问题线索逐一复查,复查结论与初查结论一致;对2017年946件查实问题线索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2018年以来53件查实问题线索逐一复查,重点检查线索核查情况、查处结果执行情况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

与扫黑除恶相结合,挺纪在前严惩治。把惩治基层“微腐败”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就压实扫黑除恶斗争政治责任,与县公安局长进行一对一谈话,与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专题谈话,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永清县纪检监察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件,现已查结6件,正在核查9件,排查并移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

与村街换届相结合,从严把关净生态。把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作为惩治基层“微腐败”、保障农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抓手,对全县386个村街村级财务状况进行逐村审计,审计金额3.89亿元。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先后立案审查9件,纪律处分9人,“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31人次。同时,严格对农村“两委”换届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贯彻“五选”“十三不选”要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把不符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执纪问责强保障。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阅档案资料2300余份,走访扶贫对象156户。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印发明白纸3000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张,广泛排查受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件,查结17件,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1人,“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