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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倡议书

发表日期:2024-08-27

  “生命通道”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安全撤离、救援车辆通行的通道,是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疏散通道,包括平面方向的内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和竖向疏散的安全通道;二是消防救援通道,包括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三是应急逃生通道,包括借助窗口、阳台、消防救援口等部位,开辟路径进行逃生的通道,以及供人员临时躲避火灾及烟气的避难层和避难间。

  近年来,“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朋友和各社会单位发出倡议:

  一、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已经设置的,应主动拆除。其他场所确需设置,应从内部便于开启,可开启尺寸不小于1m×1m。

  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前室、首层公共门厅严禁堆放杂物,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一旦起火容易引发爆炸,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会阻断逃生通道,严重威胁生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通道两侧墙壁不要设置影响通行的障碍物,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保持“生命通道”通畅。

  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确保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指示标识等疏散设施完好有效。要及时清理“生命通道”内堆放的杂物,定期修复受损的消防车通道标线,对随意停放车辆的业主进行劝离,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各相关行业部门应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积极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

  六、广大居民朋友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知晓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立即拨打“119”报警,遇到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畅通的“生命通道”,是脱离险情的一条路,是远离危险的一扇门,是被困者生还的希望。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抵制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行为,用实际行动拓宽生命宽度,做消防安全的践行者、宣传者、守护者。

  永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附件:“生命通道”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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