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4-336/2024-09-10/2883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三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方案 |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三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方案 | ||||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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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确保全年抽查经营主体数量不低于3%,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抽查类别和抽查比例 1.通过河北经济户籍系统在河北双随机工作平台导入现状态已成立内资企业名单,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要求,从12个监管片区(12个市场监管所)分别抽取10户内资企业,共计120户(2024年9月至11月,每个月按此方法各安排一个批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2.按照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工作安排,通过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河北双随机工作平台导入食品流通领域和食品餐饮领域经营主体名单,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要求,流通领域抽取80户经营主体(抽取预包装食品样品和初级农产品样品各100个批次),餐饮领域抽取50户经营主体(抽取样品100个批次),由各市场监管所配合第三方公司对随机抽取的经营主体进行抽样(本月餐饮、食品流通各安排一个批次进行经营主体抽取)。 三、抽查事项(100%全覆盖): 1.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 2.计量监督检查 3.广告行为检查 4.登记事项检查 5.公示信息检查 6.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7.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8.直销行为检查 9.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10.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1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1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3.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14.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15.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16.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17.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18.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19.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20.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2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23.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24.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5.价格行为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局双随机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定向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下载生成《双随机抽查任务书》和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二)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应按照本次双随机抽查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执法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不适用抽查对象的检查事项标注不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双随机抽查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安卓手机系统下载安装“冀上执法”app完成检查情况的录入和复核,同时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要在手机端、双随机检查表上同时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协同完成录入和复核工作。 (四)参与执法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涉及抽样检验的检查结果要在第三方出具检验报告后,由各市场监管所依据检验结论即时完成录入。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检查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依法应当给予被抽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的,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结论录入后续处置;依法应当免罚的经营主体,后续处置录入无需处置,要求录入无需处置的理由。对于不涉及抽样检验的检查对象,选派的执法人员要在本月月底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后续处置录入。 (二)后续处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于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要依法作出适当处罚;对于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省、市局《免罚清单》中规定的免罚情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给于检查对象从轻减轻或者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于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经营主体,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应予列入。对于涉嫌犯罪或者发现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责。执法人员要对企业涉及抽查事项逐项检查,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依法依规查处,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对问题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入企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推进柔性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包容监管、容错纠错,让执法既有尺度、更有温度,让每一个经营主体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执法检查与走访解促相结合,积极询问当前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积极出谋划策为企业经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树立市场监管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 严禁检查人员敷衍检查走过场、弄虚作假徇私情、吃拿卡要微腐败情形,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在第三方公司抽取样品过程中,发现被抽检的经营主体于抽检当日未开门营业导致当日不能完成样品抽取的,由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后续协调联系经营主体和第三方抽检公司完成样品补抽。 (二)结果公示。此次检查采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模式,对检查问题及结果统一由检查人员经审核后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对结果予以公示。执法人员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后处理工作。 (三)档案保存。检查完成后,参与抽查工作人员要将所有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内容填写完整,包括检查情况、签字盖章,企业提供的相关检查材料等一并装订好,统一交信用监管股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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