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4-336/2025-04-25/3129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4-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曹家务乡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曹家务乡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发布机构: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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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执法主体 1.执法机关: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2.实施机构:曹家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涉及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三、检查对象 1.辖区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 2.重点领域包括工贸企业、食品加工场所等。 四、检查时间及频次 1.时间安排。 全年覆盖,季度性重点检查(如3月、6月、9月、12月)。灵活调整检查时间,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2.频次限制。 非重点领域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重点领域按风险等级增加频次。同一企业同类事项避免重复检查。 五、检查方式 1.基础方式。 ①现场检查:实地核查台账、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 ②非现场检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初步核查。 2.创新机制。 ①分级分类检查:根据风险等级调整检查力度(高风险重点监管,低风险“无事不扰”)。 ②“亮码入企”:执法人员需出示电子凭证,确保检查合法合规。 ③“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执法。 六、检查任务 1.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村容镇貌维护、公共设施损坏情况等。 3.食品小作坊卫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等。 七、检查标准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公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有私心杂念,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动态调整机制 1.根据法律修订、企业反馈及实际成效,定期优化检查计划。 2.对交叉重复的检查事项予以整合或取消。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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