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4-335/2025-04-22/31232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5-04-2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22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领域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办公厅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立足我县实际,特编制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执法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不包含防消联勤、防火巡查、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监督检查以及企业主动申请的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年度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大队承担消防执法任务的全体执法人员,依照消防领域法律和标准,实施精准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消防重大安全风险。

  1.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2.优化执法模式,注重说理式、服务式执法,增强单位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3.狠抓执法质量,注重打造典型案例,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

  二、检查基本内容

  检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检查对象:永清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执法主体: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三、检查事项及依据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条。

  (二)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2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三)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

  (四)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四、主要任务

  1. 日常监督抽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其他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对于同一检查对象,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特殊情形外(如举报投诉核查、系统生成的专项抽查、上级部门特别要求等),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对该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

  3.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和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在每月的抽查任务中组织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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