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0/2023-11-10/17589 | 主题分类: | 医疗保障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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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全面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督工作。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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