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1/2022-09-14/1714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9-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曹家务乡机构设置和职能 |
曹家务乡机构设置和职能 | ||||
发布机构: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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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1、积极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经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管理机关事物,协助做好思想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负责文件收发、传递,印章管理; 3、机关的日常值班; 4、电话接传,来信来访的接待; 5、协助领导及有关科室做好各种会务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所 1、负责本辖区内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 2、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3、农业财务的监管及国地两税征收情况。 三、劳保所 1、掌握曹家务乡区域内劳动资源状况,编制劳动力资源配置计划,报告本地劳动力资源余缺情况,提出调剂意见和方案; 2、掌握本辖区内劳动力素质情况,制定人员技能培训计划; 3、掌握曹家务乡区域内富余劳动力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根据社会需求,为农民工寻找适当工作; 4、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等专用证卡的审核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5、推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曹家务乡区域内劳务输出输入工作。 四、农业服务中心 1、参与制定本乡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拭验、示范和推广; 2、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3、结合本乡实际引导农民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4、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站台帐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5、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 6、负责本区域内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工作; 五、残联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就业、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 2、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制定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乡(镇)服务社在县服务总社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司法所 1、依据法律法规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 2、指导管理调委会工作; 3、指导管理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调解处理疑难民间纠纷; 5、协助两劳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及乡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计生办 1、负责本级计划生育的全面管理。贯彻党和国家的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的指示决策,拟定乡镇的计划生育规定。 2、负责处理有关计划生育的群众来信来访。 3、组织对本辖区计划生育各级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 八、民政办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村委会、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九、工会 1、负责所辖区域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工会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协调或直接处理新建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创造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十、卫生院 1、根据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法规,制定本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和控制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 4、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 5、管理医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系统教育工作; 6、开展妇幼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7、对卫生医疗单位的设备、技术、人才服务项目实行准入制度,对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行为实行许可、准入和监管。 8、指导全乡餐饮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实行许可和监管;对各行业实施卫生监管,制定疾病控制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遇到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组织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安全生产 1、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检、卫生、消防、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管工作; 2、拟定全乡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3、定期分析和预测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电业所 1.负责农网安全管理,协助建立健全农电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编制农网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开展农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编制农网年度“两措”计划,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对农网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做好农电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组织农电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十三、派出所 1、人口管理。对常住人口、暂(寄)住人口、境外人员进行经常性管理,掌握基本情况,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情报信息收集。收集社会各界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应;收集可能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线索及苗头;收集敌对组织、邪教、会道门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收集预谋实施爆炸、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的情况;收集因各类民事纠纷可能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的危险人员情况。 3、安全防范。建立、完善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推进安全社区和无毒社区建设。 4、治安管理。负责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和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5、查处治安案件。受理群众报警,接待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及反映治安情况。查处辖区因果关系明显,无需侦查、调查的一般治安案件(含黄、赌、毒案件),调解民事纠纷。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案件线索,协助破获刑事案件。 6、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主动帮助联系解决群众求助的事宜,为群众代办各种证件,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 十四、武装部 1、认真贯彻执行民兵工作方针、政策、条令、条例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及时向党员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完成各项民兵工作任务。 2、负责拟制民兵工作计划和战备方案。 3、负责组织落实民兵组织整顿、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兵役登记统计武器装备管理和征兵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不断深索解决新时期民兵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5、负责战时兵役动员工作,组织带领民兵积极参加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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