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1/2020-01-01/1752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就业促进股工作职责 |
就业促进股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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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分类规定,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并做好相关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培训;组织实施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县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办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初审、申报;指导和监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全县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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