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1/2021-04-14/1756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工作职责 |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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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负责协调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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