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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9-331/2023-11-10/17596主题分类:医疗保障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3-11-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永清县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地方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和督导落实省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四)基金监管股。根据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共永清县委编办《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具体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明确如下:
一、将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整建制划入我局,名称规范为永清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管理、审核支付等经办事务;负责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发证,以及特殊门诊人员外购药品费用审核工作;按照规定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规范、对账制度以及统筹基金的管理规范,实施统筹基金的归集工作;组织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和国家有关医疗补助的政策和办法;协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做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工作;协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做好本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为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9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类别仍为公益一类。
二、将县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整建制划入我局,名称规范为永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管理、审核支付等经办事务;负责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发证,以及特殊门诊人员外购药品费用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协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做好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工作;协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做好本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为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9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类别仍为公益一类。
三、将县原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能划入我局,组建医疗救助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等对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医疗救助,降低困难居民医疗负担;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为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4名,领导职数为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四、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医疗保险稽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对全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类违规行为的稽核工作;承担对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的稽核工作;联系和协助异地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承担医疗保险政策、业务流程和基金管理的执行及运行情况的监控、分析和预警工作;承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调查认定工作。为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5名,领导职数为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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