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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9-331/2023-01-27/21053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3-01-2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内设机构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1-27
     国民经济综合股(发展规划股)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上下级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目录清单、审批计划和备案管理。协调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洽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统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与其他运输方式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和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审核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重大项目;提出县级财政安排铁路投资意见,拟订铁路投资筹资方案等。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项目(含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同时做好审批的监督管理,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拟订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和国家资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生态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省市、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铁路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综合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做好审批的监督管理。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
     产业发展股(项目办公室)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和要求对工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同时做好备案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全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审核、核准、备案的监督管理,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和监管执法程序,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责令停产,并依法处以罚款。协调全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承担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统计、分析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域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组织申报利用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佥项目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与域外县(市、区)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协议的归口审核和管理。
     综合能源股(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组织协调日常政务;组织拟订能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能源市场设置方案;监管能源市场运行;处理能源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能源价格建议;监督检查有关能源价格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规范能源市场秩序;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和装备事宜;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电力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依法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监测研判经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法规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县综合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招标投标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对应当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对其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出具核准意见;指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并监督招标公告的发布;对全县评标专家进行统一认证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货物采购和工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墙体新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开发区管理股。拟订有关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国家和省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开发区(园区)改革等规定,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升级、扩区等相关资料审核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托管相关资料报备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评价考核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培训工作。承担县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督导全县开发区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处理领导小组有关经济开发区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外资外贸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对国外及台港澳地区的吸引外资工作,组织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依法对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管理、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全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指导、管理我国对外援助涉及我县项目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监测分析全县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执行国家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及有关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促进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登记。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及做法;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进出口商品贸易救济案件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涉案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申诉;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进行进口安全审查及执法调查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信息体系建设;承办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世贸组织相关工作及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县贸易争端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多边、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活动组织协调境外重要经贸团组和活动,负责有关商务外事制度拟订和商务外事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国内贸易股。研究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推动全县重要产品迫溯体系建设。监分析县内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加油站和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指导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招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投资促进政策,牵头拟订全县吸引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组织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统筹协调对国外及台港澳地区的吸引外资工作,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推介我县投资环境对接重要客商和投资促进机构,推动重点合作项目,组织吸引外资系列活动。
    价格股 根据省市安排拟定年度价格工作规划,落实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研判全县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研究拟定有关价格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政府定价等行为规则,组织实施省授权县政府定价项目价格听证。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落实重要农产品价格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水资源价格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按相关规定研究提出省授权县政府定价的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拟定省授权县政府定价的有关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拟定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负责全县政府定价能源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依据授权拟定权限范围内天然气、热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研究拟定有利于能源节约、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调节政策,落实能源价格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权限内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国家及省、市委托的任务完成农产品以及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拟订全县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监测县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行业统计,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县级粮食储备承储企业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储备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安排军粮供应计划,协调粮油货源,落实财务结算,完成军粮供应任务,负责全县军粮信息网络系统的使用、管理,负责县内军供粮油供应网点维修改造、应急保障等任务的落实。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制度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指导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执法检查股。对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監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落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储备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粮食安全贵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股。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安委办工作部署,确保省、市、县各项工作
部署传达到企事业单位。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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