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1/2021-08-20/21499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
永清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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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担中央和省、市、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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