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9-331/2022-03-10/2150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民政局财务人事股 |
永清县民政局财务人事股 |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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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负责编制和申报全县民政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编制县本级及全县民政事业费支出预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基建账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内部专项资金审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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