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3-10-01/16555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3-10-0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公开遴选《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应分项实施单位的公告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公开遴选《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应分项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0-01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精神,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永清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相应的承担实施单位,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  
1.具备相应营业执照;
2.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3.具有生产有机肥料相应资质;
4.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及设施;
5、具有相关能力。
  •  
1.具备相应营业执照;
2.秸秆收储运能力1.5万吨以上;
3.具备秸秆收储运设备;
4.具备承接该项工作的能力。
  •  
1.具备相应营业执照;
2.具有一定的秸秆还田作业(抛撒腐熟剂)经验;
3.具有一定面积的流转土地;
4.具有相应的设备人员。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等资质;
2.单位基本情况(自制);
3.其他证明材料。
有以上项目申报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止,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南楼305室,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和专家评分结果承担项目。
 
申报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316-6623391
 
附件: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1日

永清县202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承担单位(公章):永清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6--6623239

通讯地址:河北省永清县文苑北路

邮 编:065600

 

 

 

 

 

 

20237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基本原则 1

三、任务目标 2

四、项目内容及资金安排 2

(一)实施主体 2

(二)实施内容 2

(三)资金安排 2

(四)补贴标准与方式 5

(五)实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6

五、保障措施 6

(一)加强组织领导 6

(二)强化资金监管 6

(三)严格监督管理 7

(四)建立资源管理台账 7

加大宣传培训 7

 

 

 

 

 

 

 

 

2023永清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精神,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永清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结合永清县农业生产实际及近几年秸秆综合利用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按照“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的思路,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助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数量以及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等因素,统筹谋划全县秸秆综

4

 

 

 

 

合利用工作,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工作基础好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和企业,带动整推进。

2.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重点抓好秸秆肥料化利用,合理引导秸秆能源化、饲料化等其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向优质、高效、多元化利用方向发展

3.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加强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引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并积极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开展试点示范。

4.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可持续的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

三、任务目标

以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模式为重点,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带动全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发展,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数量指标: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

质量指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效益指标:形成秸秆沃土利用模式1套,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1次以上;结合秸秆奖补政策,通过整县推进,建立秸秆综

4

 

 

 

 

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

四、项目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实施主体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标准,组织报名,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有处置秸秆能力、经验和资金充足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项目实施的承担主体。选择国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研究的科研院所开展监测评价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实施内容

1.建设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开展秸秆离田收储作业补贴,逐步提升秸秆收储运能力。加大收储运设备资金支持力度,提高秸秆收储运装备水平。

2.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积极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秸秆+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等秸秆肥料化技术模式,推进秸秆生产沼气及生物天然气、秸秆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方式,加快发展秸秆青贮、微贮、秸秆压块打捆

4

 

 

 

 

等秸秆饲料化技术,适度发展秸秆基料化、原料化等技术,持续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3.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中选择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实施主体意愿高的主体,进行创新实践,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统一树立“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低碳循环利用技术成果,重点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等新技术新成果试点示范

4.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对全县重点镇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调查,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为全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支撑。严格按照秸秆资源台账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2023年永清县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上报,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按时报送。

5.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聘请相关科研院所团队开展技术指导,协助编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测算,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开展秸秆沃土技术模式总结凝练,协助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4

 

 

 

 

重点县总结报告编写及经验总结推广等,分析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利用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预算安排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009.3万元,中央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509.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1.秸秆直接还田购置灭茬深松机1台,补助14万元,购买秸秆腐熟剂26000公斤,补助26万元,腐熟剂抛撒作业15000亩,补助30万元。

2.秸秆收储运设备购置。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打捆机、秸秆捡拾挂车、拖拉机、秸秆包机、秸秆打包机、秸秆粉碎机等专用设备,补助资金75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达到2万吨以上秸秆的收储能力。

3.开展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用于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补贴秸秆总量0.63万吨,按照每吨秸秆补贴100元,补助资金63万元。

4.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补贴。鼓励引导主体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按照每利用1吨秸秆补贴100元,补贴总量2.5秸秆,补助资金250万元。

5.立示范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展示标牌,预算安排

4

 

 

 

 

中央资金2万元。

6.加强技术指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总结推广技术模式、效果评估对2种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形成报告1份;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形成报告1份;总结凝练秸秆沃土技术模式1套;预算安排中央资金40万元。

第1、2、3、4项资金按照本方案制定时各类设备及秸秆收储运作业、肥料化利用参考价格测算确定,补贴资金额度以最终验收后实际价格为依据。在完成任务清单的前提下,可以依据我县实际,在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调配统筹使用。

(四)补贴标准与方式

1.设备购置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设备补贴按照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执行,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设备不再重复补贴。

补贴方式:项目承担主体确定购置设备种类和数量,自行采购。设备采购完成后由永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2.秸秆肥料化利用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利用秸秆生产肥,每利用1吨秸秆补贴100元;

补贴方式: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对秸秆肥料化利用进行监管,秸

4

 

 

 

 

秆肥料化利用完成验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出具审计报告给予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3.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秸秆收储运作业每收1吨秸秆补贴100元;

补贴方式:在秸秆收储运任务完成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出具审计报告,给予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4.秸秆腐熟剂购买及抛撒作业补贴标准及方式

腐熟剂购买每公斤补贴10元,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每亩20元。腐熟剂由企业自行购买,凭采购资料及手续经验收后发放。腐熟剂抛撒作业由农业农村局监管,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五)实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项目实施时间自20237月至2024年1。具体工作进度情况为:

2023725,项目准备阶段。按照省、廊坊市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永清县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0238月,做好项目宣传及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工作。

2023年9月--2023年11月,完成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肥料化、收储运、秸秆还田监测评价、展示基地建设等工作。

202311月至202312月,项目检查验收,资金拨付

4

 

 

 

 

2024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检查验收等扫尾工作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清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起草、进度调度、档案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承担主体设定补贴标准、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负责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明细核算,核报资金时,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验收资料列支项目支出,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合理支付。各项目承担主体应账簿健全,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各项目承担主体要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各项管理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得挤占、挪用或整合项目资金,设立专账,确定专人管理,严格按要求

4

 

 

 

 

做好项目工作。

(四)建立资源管理台账落实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数据报送。由农业农村局监督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秸秆原料收购、加工转化记录

(五)加大宣传培训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广播喇叭、发放明白纸、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打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群众基础;二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把秸秆开发利用技术普及到千家万户,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附:2023年永清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4

 

 

 

 

(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元

 

总投资

1009.3

其中:补助资金

500

其中:自筹资金

509.3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

备注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一)秸秆直接还田

 

 

 

145

70

75

 

1、购置灭茬深松机

1

28

28

14

14

 

2、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

1.5

万亩

0.002

65

30

35

 

3、购买腐熟剂

26000

公斤

0.002

52

26

26

 

(二)秸秆肥料化

 

 

 

540

250

290

 

1、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补贴

2.5

万吨

0.0216

540

250

290

 

(三)收储运体系建设

 

 

 

282.3

138

144.3

 

1、购置设备

 

 

 

150

75

75

 

秸秆打捆机

2

21

42

21

21

 

农用秸秆捡拾挂车

4

4.5

18

9

9

 

拖拉机

6

7.5

45

22.5

22.5

 

秸秆夹包机

2

6.5

13

6.5

6.5

 

秸秆打包机

1

22

22

11

11

 

秸秆粉碎机

2

5

10

5

5

 

2收储运作业补贴

0.63

万吨

0.021

132.3

63

69.3

 

建设示范展示基地

 

 

 

2

2

 

 

 

 

 

 

1、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4

0.5

2

2

0

 

开展监测评价

 

 

 

40

40

0

 

合 计

 

 

 

1009.3

500

509.3

 

 

 

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为保证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进行,圆满完成项目确定的工作任务,永清县成立了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负责牵头抓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黄运然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李 倩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岳云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振宾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岳云波同志兼任。

 

 

 

 

 

 

 

 

 

 

 

 

 

 

 

 

永清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主 任: 岳云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 余建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孟凡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军强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宋贺菊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郑亚彬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负责人

王永涛 县农业农村局耕环站负责人

郭丽羡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负责人

王子臣 县农业农村局技术站负责人

杜立平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负责人

李东生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负责人

杜 赛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实施和督导,负责项目指导及宣传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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