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3-05-12/1659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通知 |
通知 |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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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办): 按照《河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经汇总测算,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 4.77 元/亩。请各乡镇根据补贴标准抓紧开展工作,尽快计算出补贴金额,分村小计,全乡合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本次补贴标准需经村街、乡镇两级同步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务于5月15日下班前将公示结果的报告、补贴资金明细表、汇总表纸制版加盖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西区原蔬菜局三楼农田建设管理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8319347@QQ.com。 特此通知 永清县财政局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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