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2-07-20/22509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印发《永清县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印发《永清县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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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司通[2022]21号 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印发《永清县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永清县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清县司法局 永清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永清县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将联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为确保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评查评选范围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自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均纳入本次案卷评查范围。 (二)优秀执法案卷评选范围: 2021年以来,本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执法领域发生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执行。评查采用百分制,案卷分数不设负分;案卷成绩分三档,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卷。
(二)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问题; (三)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 (四)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罚没财物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案卷制作是否符合标准。 四、评查评选方式及步骤 (一)评查评选方式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主要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评、县司法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集中评查等方式进行。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方式:各部门要认真收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卷积极选送。县司法局将组织专家团成员对各部门选送的优秀案卷进行集中复核评选。 (二)评查评选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2022年7月下旬开始,9月初结束,分四步实施。 1.自查自评(7月20日一 7月31日)。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逐卷进行自查自评,案卷自查率要达到100%。行政执法部门请于8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行政处罚案卷目录(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司法局北楼108室(附件1)。县司法局将联合财政局根据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随机抽取案卷,没有案卷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需提交情况说明及原因分析报告。 2.集中评查(8月1日一 8月7日)。县司法局、财政局将联合专家组成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随机抽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3.随机抽查(8月8日一 8月21日)。在自查自评、集中评查的基础上,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将联合专家团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并针对集中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检查存在问题,指导整改落实。 4.落实整改(即查即改)。各部门对于在自查自评、集中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明确责任主体,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司法局在评查过程中,对于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向被检查部门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优秀案卷评选:从2022年7月下旬,9月初结束,分三步实施。 1.组织推荐。(7月20日一 7月31日)各部门自行推荐,并对选送案卷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确保选送案卷质量。请各部门于8月1日前将推选案卷报送至县司法局北楼108室。同时,县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过程中的优秀案卷,县司法局将直接选送参加优秀案卷集中评选。 2.集中评选。(8月1日一 8月21日)县司法局将联合专家团成员组成优秀案卷评查小组,对各部门选送的优秀案卷进行集中评选。 3.通报表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激励优秀案卷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本次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将评选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统筹推进案卷评查和优选案卷评选工作,切实把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落实执法责任,发挥典型作用。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案卷评查评选工作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自由裁量权制度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县司法局将对不合格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办案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通过案卷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帮助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三)发挥监督职能,抓好责任落实。如发现有妨碍正常行政管理秩序,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要依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时加强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对于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责令整改,并予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6623865 6681300(传真)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2.优秀案卷选送目录 附件1: 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附件2: 优秀案卷选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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