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3-12-04/25670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3-12-04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永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上路行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进行处罚。请机动车所有人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车辆拆解报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注销,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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