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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4-01-22/26257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1-2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镇东塔巷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东:东塔巷村土地,南:东塔巷村土地,西:西塔巷村土地,北:东塔巷村土地),面积约2.29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永清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19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镇东塔巷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批次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的土地(东:东新民庄村土地,南:东塔巷村土地,西:国有沟渠,北:东塔巷村土地),面积约2.890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永清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 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 月19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麻子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批次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东:大麻子庄村土地,南:大麻子庄村土地,西:大麻子庄村土地,北:大麻子庄村土地),面积约4.67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至 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19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新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批次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东:大麻子庄村土地,南:东新民庄村土地,西:东塔巷村土地,北:东新民庄村土地),面积约1.61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19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镇东塔巷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批次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东:国有沟渠,南:东塔巷村土地,西:东塔巷村土地,北:东塔巷村土地),面积约0.227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永清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19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永清县水务局: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3年度第1批次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单位位于村东(东:东塔巷村土地,西:东塔巷村土地,南:国有沟渠,北:国有沟渠)的国有农用地,面积约0.342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日,由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 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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