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3-12-12/26319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3-12-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张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9481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小营村的土地,东至张小营村土地、南至前仲和村土地、西至张小营村土地、北至张小营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张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723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张家务村土地、南至北大王庄村土地、西至张家务土地、北至北大王庄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南曹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34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南曹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北大王庄村土地、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北大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97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北大王庄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北大王庄村土地、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后仲和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60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后仲和村的土地,东至后仲和村土地、南至后仲和村土地、西至后仲和村土地、北至北大王庄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前仲和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3240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前仲和村的土地,东至前仲和村土地、南至仙人桥村土地、西至前仲和村土地、北至张小营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仙人桥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6045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仙人桥村的土地,东至仙人桥村土地、南至贾八里庄村土地、西至仙人桥村土地、北至前仲和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朱庄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2782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朱庄村的土地,东至朱庄村土地、南至贾八里庄村土地、西至贾八里庄村土地、北至仙人桥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贾八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4882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贾八里庄村的土地,东至朱庄村土地、南至贾八里庄村土地、西至贾八里庄村土地、北至仙人桥村土地;3号地块征收位于贾八里庄村的土地,东至贾八里庄村土地、南至迁民屯村土地、西至贾八里庄村土地、北至仙人桥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迁民屯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444公顷。
(二)范围:3号地块征收位于迁民屯村的土地,东至贾八里庄村土地、南至北关村土地、西至迁民屯村土地、北至贾八里庄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永清镇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2.16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8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6.4622公顷。
(二)范围:3号地块征收位于北关村的土地,东至北关村土地、南至廊霸路、西至北关村土地、北至迁民屯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审〔2021〕11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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