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3-12-12/26320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3-12-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张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9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0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91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0868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小营村的土地,东至张小营村土地、南至张小营村土地、西至张小营村土地、北至后仲和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核〔2023〕2号),用于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后仲和村及有关农户:
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11月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19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0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191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1月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938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后仲和村的土地,东至后仲和村土地、南至张小营村土地、西至后仲和村土地、北至后仲和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廊临公服投资核〔2023〕2号),用于廊坊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鹏程道-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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