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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4-03-07/26741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3-0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遗失声明(谢功)
遗失声明(谢功)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0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谢功因保管不善,将永集用(2011)第15-0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功
2024年 03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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