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4-01-31/2682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永清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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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 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台子庄村及有关农户: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4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的土地(东:台子庄村土地,南:台子庄村土地,西:台子庄村土地,北:台子庄村土地),面积约6.66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仓储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21日,由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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