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4-03-07/26828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永清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07 | ||||
|
||||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后奕镇李奉先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李奉先村村西(东:李奉先村土地,西:李奉先村土地,南:李奉先村土地,北:李奉先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6.833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仓储物流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2日,由后奕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22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