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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4-03-05/26832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3-05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2024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县2024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3-05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曹家务乡孟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孟各庄村村北(东:孟各庄村土地,西:孟各庄村土地,南:国有土地,北:北戈奕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9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0日,由曹家务乡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曹家务乡北戈奕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戈奕村村北(东:孟各庄村土地,西:孟各庄村土地,南:孟各庄村土地,北:北戈奕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0日,由曹家务乡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曹家务乡北曹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曹家务村村北(东:北曹家务村土地,西:国有土地,南:国有土地,北:北曹家务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1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0日,由曹家务乡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河北永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大良村村东南(东:大良村土地,西:国有土地,南:尚庄子村土地,北:大良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7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0日,由河北永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河北永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小仲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仲和村村北(东:国有土地,西:国有土地,南:国有土地,北:国有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0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0日,由河北永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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