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4-01-12/2750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后奕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酒驾司机“偷梁换柱”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
酒驾司机“偷梁换柱”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 ||||
发布机构:后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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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后果在交警部门的不断宣传警示下,相信很多朋友都烂熟于胸,但有的司机却仍然对此不以为意,酒后驾驶不说,为了逃避检查,竟还与乘车人互换座位,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大戏,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不料被交警“火眼金睛”识破小伎俩! 1月8日14时54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J0****的红色“雪佛兰”牌小型轿车在检查点附近有靠边停车的行为,执勤民警意识到,驾驶人和乘车人可能存在换座的情况,立即上前进行盘查,经询问,驾驶人汪某承认互换了座位,本想“瞒天过海”,逃避惩罚,却没想到他们的“小聪明”一下子就被交警识破!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汪某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驾驶证记满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酒驾的危害及其容易产生的严重后果。 很多酒驾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在遇到交警检查时,试图利用所谓的“小聪明”、小伎俩蒙混过关,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永清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安全重在自律,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才是硬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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