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4-05-28/27818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5-2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遗失声明(何广元)
遗失声明(何广元)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5-28

 
    何广元因保管不善,将永直私531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广元
2024年    5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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