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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4-05-20/30062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4-05-2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5-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特建立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切实加强对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研究并推进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重要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县发改局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动研究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目标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系会议制度.pdf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系会议制度.pdf (1.36 MB)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pdf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pdf (1.23 MB)


  永清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4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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