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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4-05-21/30130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4-05-2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主体 项目库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主体 项目库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5-21
     一、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主体项目库的管理,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实施的有序性以及监督的有效性,依据《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入库、执行和退出提供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永清县县域范围内所有参与商业建设行动的实施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具体而言,它涵盖了所有申请进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项目,以及已入库并在执行过程中的项目。此外,本办法还适用于对项目库实施主体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合同,以及达成预定的项目目标和绩效指标。通过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的项目管理提供标准化、系统化的管理框架,从而提高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库准入管理
     (一)准入条件
     申请进入项目库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主体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且在永清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实施主体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3、提交的项目应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目标和政策导向,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及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方面,并具有明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项目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申报方案。
    5、项目应获得必要的行政审批或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土地使用权、建设规划许可等。
   6、项目应有明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投资规模与项目需求相匹配。
   7、实施主体应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准入程序
    1、实施主体需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项目申报方案。
    2、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等。
    3、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正式进入项目库,并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后续管理和跟踪。
     (三)审核及入库
     1、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库准入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并基于项目的政策导向性、实施条件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实施主体进行补充或整改。
    2、经核查合格的项目,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纳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主体项目库,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3、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新申报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实际需要,定期组织评审和准入,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需要,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项目库退出管理
    (一)正常退出
      当项目在实现预定建设目标、达成绩效评价标准、完成所有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清算、确保所有项目文档和记录得到妥善归档,并且已经制定了详尽的后续运营和维护计划,以保障项目长期效益的持续发挥时,项目实施主体有权向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退出项目库的申请。在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对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绩效成果的评估、资金使用的审计以及后续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并对外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间无异议,项目将被正式批准退出项目库,并由工作领导小组将退出决定报备,完成整个退出流程。
     (二)强制退出
     为确保项目库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对于无法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将启动强制退出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1、违规违法行为:若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违反项目合同约定,如骗取资金、虚假申报等,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和退出机制的惩罚。
    2、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经评估后无继续实施的可能性,将被强制退出。
    3、质量问题: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满足既定质量标准,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被强制退出。
    4、资金使用问题: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如挪用、侵占等,或者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支付,将被强制退出。
    5、绩效不达标:实施主体需要接受定期的绩效考核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如果实施主体未能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且经过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无法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可能会面临整改或退出。
     (三)退出流程管理
    1、提交退出申请:项目实施主体因企业或项目自身因素决定退出项目前,应书面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退出申请,明确退出的原因、时间和方式等信息。
    2、风险评估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项目存在上述问题时,将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对于可整改的问题,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定的整改期限,并要求其提交整改报告。
    3、审查和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退出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评估项目实施主体的退出对项目实施和相关利益方的影响。并与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协商和沟通,就退出事宜进行深入讨论,共同商定退出方案。
    4、决策及公示:对于提交退出申请的项目及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工作领导小组做出退出决策,书面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和相关利益方,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将结果进行公 示。
    5、退出执行: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正式从项目库中移除,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退出决策的要求进行退出操作,包括清算资产、交接工作等,确保项目实施的平稳过渡。
    6、后续处理:对于退出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后续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合同终止、法律责任追究等。
     五、监督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主体项目库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进行全面审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绩效评价等手段确保项目按计划高效实施。同时,该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进展和监管结果,以提高透明度并接受公众监督。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或强制退出项目库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以维护项目库的规范运作和提升项目的整体效能。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办法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由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官方解释。
    2、随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实施和政策环境的变化,本管理办法将定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
    3、为便于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项目库表格,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进度、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关键信息,以实现项目的动态跟踪和管理。
    4、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新入库项目及在库项目的管理。
    5、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永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4年5月21日



 
项目库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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