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5-01-15/30940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01-15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临空经济区离岸路网征收土地公告
临空经济区离岸路网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永清县人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张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508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51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张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张家务村土地;2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张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审[2021]14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南曹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508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9574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审[2021]14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张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508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51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张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张家务村土地;2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张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张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审[2021]14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曹家务乡南曹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508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90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9574公顷。
(二)范围:2号地块征收位于张家务村的土地,东至南曹家务村土地、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西至张家务村土地、北至南曹家务村土地。
(三)用途: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廊临公服审[2021]14号),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离岸创新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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