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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5-04-14/31101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04-14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遗失声明(耿长江)
遗失声明(耿长江)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4-14

 
      耿长江因保管不善,将永直私441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耿长江
2025年    0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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