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5-07-01/3187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5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永清县2025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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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管家务乡北胡其营村及有关农户: 永清县2025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于2025年6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廊政转征函〔2025〕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 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8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廊政转征函〔2025〕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6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1839公顷 (二)范围:管家务乡北胡其营村东北的土地(东:道路,南:北胡其营村土地,西:北胡其营村土地,北:国有土地) (三)用途:进行教育科教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 四、工作安排 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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