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5-03-24/3190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
永清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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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粮改饲项目工作,根据市局《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做好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畜牧业类)相关工作的通知》(廊农畜【202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192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绩效任务目标 全县收储使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面积1.4万亩、青贮3.5万吨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补助对象 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等收储形式的主体倾斜。 (二)补助环节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对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 (三)补助标准 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按照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每吨补贴不得高于55元。 四、项目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实施程序 1.确定实施主体。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将现有青贮窖(堆)规模表(附件2)与种植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协议书或土地流转协议提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查验属实公示无异议后备案。 2.项目申报。待收储工作完成后,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同时上报收割、青贮时的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地磅和称重记录表,给付种植户款项手续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青贮饲料收储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永清县粮改饲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3);②2025年度收储协议;③地磅单和称重记录明细表;④2025年度收储青贮饲料资金使用证明(资金账目)的原件及复印件;⑤青贮池、青贮堆及青贮饲料现场照片。 3.项目验收。 实施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后,项目责任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补贴且手续齐全的青贮饲料收储主体逐堆逐窖进行现场验收。 4.项目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验收结果、补贴标准、拟补贴资金等情况在青贮饲料收储主体所在乡镇和村街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到青贮饲料收储主体。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宣传粮改饲项目的补贴政策及相关条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申报政策和申报程序,重点针对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和广大种植户两个层面。 2.确定实施主体阶段(2025年6月—7月):青贮饲料收储主体将与种植户签订种植、收购协议书、青贮窖(堆)规模表一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本地具体要求、实施主体资质、承担内容数量、补助资金等信息,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 3.项目实施及申请补贴阶段(2025年8月—10月):青贮饲料收储主体提交验收申请、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4.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阶段(2025年11月—12月):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做到草、窖、款一致,将验收结果及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五、绩效自评 项目完成后,为推动政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粮改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工作机制创新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主要任务指标为面积和贮量,面积以实际收贮量与当地亩均产量推算(一年小麦、玉米两季耕作,全株玉米按亩产不低于2500公斤测算,一年一季按亩产不低于2700公斤测算),并依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生产协议、收购合同等校正,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绩效自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工作重要事项决策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股,负责组织项目单位的申报、初审、备案、青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场到户,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廊坊市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完善细化本县的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条件、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及检查验收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报送市局,经市局审核审批后实施。 (三)加强项目监管。县局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财政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好项目主体遴选、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禁超范围列支、挪用、套取或骗取项目资金。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局通过现场参观、一线指导等方式培训种养主体,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升项目实施效果。积极推广“养殖-种植一体化生产和青贮专用添加剂产品应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储机械,提高青贮饲料质量、提高农户收益。 (五)及时报送信息。明确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全国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同时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绩效自评并报送市局。 项目申报截止期限:2025年7月18日 地 址:(永清县农业农村局)永清县益昌中路235号 项目申报科室:畜牧水产股 联系人:于新平 联系电话:0316-6623391 附件:1、永清县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青贮饲料收储主体现有青贮窖(堆)规模表 3、永清县粮改饲项目补贴申请表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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