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5-07-23/32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5-07-2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2025公示永久占地森林植被恢复费
2025公示永久占地森林植被恢复费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5-07-23
森林植被恢复费公示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备注
1 永清县2025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 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永清县行政
审批局
2.25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直接征收 0316-6699001  
2 永清县2025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 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永清县行政
审批局
24.58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直接征收 0316-66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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