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5-08-05/3217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
永清县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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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永清县位河北省中部,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日照183天,年均降水540毫米,属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幅员面积776平方公里,辖5镇5乡2园区,共386个行政村,人口39.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1万人,耕地45.54万亩,以粮食及经济作物为主。 永清区位特殊,地处北京正南,位于京南中轴线上,县城距京津两市各60公里,距北京新机场15公里。京台高速、廊沧高速、京德高速、荣乌高速在永清交汇,新机场南通道、唐廊高速和廊霸、廊涿等省级干线穿境而过,京九铁路津霸联络线横跨县域南部,永清未来是全国交通路网最密集的区域之一。 永清资源清洁,域内有采油井568眼,天然气储量50亿立方米,设有陕甘天然气进京输气枢纽总站,并建有中石油、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日供气100万方。地热水储量7亿立方米,是“中国温泉之乡”。 永清生态优良,林地面积51万亩,森林覆盖率43.7%,居华北平原县之首,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色小康县”。从90年代开始,我县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产,农膜使用量逐年增加,2023年地膜覆盖面积24.8万亩,主要覆盖作物为蔬菜、玉米、花生、红薯。使用地膜1660吨,回收1537吨,回收率达到了93%。 目前,我县有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一家,年回收加工废旧地膜能力为3000吨,有回收经纪人21人,村街联系人300多人,做到了我县农膜回收全覆盖。 二、基础条件 目前,我县形成了村有联系人,乡镇有经纪人,县有回收加工企业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全县有回收经纪人21人,村街联系人300多人,做到了我县农膜回收全覆盖。 我县通过积极申请项目、财政补贴等方式扶持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开展地膜回收利用工作。2015年积极争取了农业清洁生产项目(农膜回收利用)资金294万元,建设了废旧地膜预处理及收储站1个、废旧地膜再生利用加工厂一处,年处理能力达到了2000吨。2019年又争取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废旧农膜回收处理项目资金50万元,对农膜加工厂进行了改扩建,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能力。同时县财政拨付了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专项经费30万元。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实施了河北省地膜综合利用项目,每年项目资金105万元,完成了5000亩示范片内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工作;进行废旧地膜回收加工2022.5吨。2022年、2023年、2024年实施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共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6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 三、实施必要性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市场运作的指导思想开展此项工作。 加厚高强度地膜,厚度高,强度高,不易老化,寿命长。推广应用这种地膜是改善现有地膜对环境的污染的有效手段,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措施。通过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可以有效的解决地膜回收难度,进一步提高废旧地膜综合利用率。 四、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项目资金和任务目标 2025年永清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5万元,推广应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3万亩,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
(三)补助对象 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按照2026年春季实际使用地膜的具体情况,调整落实补贴地块,统筹使用资金,保证实施面积。 (四)补助标准 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以上)每亩补贴18元,推广应用3万亩,补贴共计54万元,剩余1万元支持2025年地膜回收网点购置地膜捡拾处理设备或制作标牌宣传引导等。 (五)补助环节及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摸底调查,核实确定种植户的覆膜面积,确定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承担主体;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承担主体做好使用台账,保存好进货单据(正规销售票据为准)和地膜样品及合格证明;县农业农村局对地膜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承担主体提交的《地膜使用质监报告》(包括地块的测绘面积及检测报告)和承担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对承担主体进行检查确认后,出具检查合格确认单;在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六)地膜回收 以种植大户自行回收交售为主,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社会化回收能力建设,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建立回收台账,做到追根溯源,形成全覆盖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络。 (七)进度安排 1、2025年6月发布公告,有使用意向主体报名。 2、2025年7月根据报名情况编写实施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 3、2025年8-9月,确定补贴经营主体,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4、2025年9月--2026年5月,补贴经营主体购买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 5、2026年3月--2026年5月,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密切关注地膜示范物理性能、作物长势和产量。 6、2026年6月,完成项目任务目标,对补贴主体执行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资金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起草、进度调度、档案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在春秋地膜使用、捡拾关键时期,组织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宣传报道,引导农民使用高标准地膜,营造废旧地膜回收的浓厚氛围,使清除“白色污染”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源头防控 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与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加大对重点地区、土地流转种植大户等用膜量较大的生产者的检查查处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从源头上保证地膜的可回收性。 (四)严格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各项管理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得挤占、挪用或整合项目资金。 六、效益分析 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工作,减轻了残膜污染,有效治理了土壤环境污染,大幅提高了收膜数量,加快了我县清洁农业发展进程;起到提高作物单产、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环境污染的示范作用,带动示范片周边地膜回收,带动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附:永清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永清县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马永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余建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贺菊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军强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忠权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郑亚彬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负责人 马 理 县农业农村局耕环站负责人 郭丽羡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负责人 陈文才 县农业农村局技术站负责人 孙毓蔓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负责人 李东生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负责人 杜 赛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股负责人 马宝林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永清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军强同志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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