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5-08-14/3225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完成公示 |
永清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完成公示 |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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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清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永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县纪委等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8月14日对永清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县级验收。 验收组在项目区对实施主体的完成面积、封井情况、用水情况等进行抽查、核验;认真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包括项目核实面积清单,县局与实施主体签订的协议,项目核实面积清单公示情况等。经专家组汇总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档案资料齐备,符合相关要求。 二、经过实地考察,旱作雨养地块第三方测绘面积与上报清册面积相符,并按项目要求进行了封井措施,符合项目要求。 验收组认为永清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县级验收通过。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电话0316-6623391。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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