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5-11-13/33209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11-1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受理公示(胡振平)
受理公示(胡振平)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1-13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现有申请人胡振平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材料齐全,予以收件受理,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胡珀
拟登记继承人:胡振平
不动产坐落位置:永清县韩村镇杨家营蓝山郡4号楼3单元702
 房屋建筑面积为58.0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45.37平方米
该不动产属于被继承人胡珀的个人财产,全部为遗产。遗产部分由申请人胡振平申请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清县廊霸路南侧行政审批局十楼)
 联系方式: 0316-6620531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