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8-341/2025-11-27/3335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1-2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 名 称: | 受理公示(刘兵、刘伟) | ||||
| 受理公示(刘兵、刘伟) |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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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兵、刘伟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材料齐全,予以收件受理,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广文 拟登记继承人:刘兵、刘伟 不动产权证号:永交通改字第048号 不动产坐落位置:永清县油棉厂南宿舍 房屋建筑面积:67.10平方米 该不动产属于被继承人刘广文与李秀花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遗产。遗产部分由申请人刘兵、刘伟申请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清县廊霸路南侧行政审批局十楼) 联系方式: 0316-6620531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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