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1/2025-11-27/33357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11-2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受理公示(刘兵、刘伟)
受理公示(刘兵、刘伟)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1-27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兵、刘伟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材料齐全,予以收件受理,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广文
拟登记继承人:刘兵、刘伟
不动产权证号:永交通改字第048号
不动产坐落位置:永清县油棉厂南宿舍
 房屋建筑面积:67.10平方米
该不动产属于被继承人刘广文与李秀花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遗产。遗产部分由申请人刘兵、刘伟申请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清县廊霸路南侧行政审批局十楼)
 联系方式: 0316-6620531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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