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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0/2016-04-29/1979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韩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6-04-29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韩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9

根据《永清县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2016)56号)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中开展拆除违法建筑(以下简称“拆违”)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集中拆除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影响乡镇总体规划以及全镇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上升势头,建立健全防范、治理、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二、拆除范围
    重点拆除我镇规划区范围内影响乡镇规划建设和乡镇景观的违法建筑。主要包括:
1、“2015年度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专项行动”中涉及的;
2、不符合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全镇总体规划建设的;
3、为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及为未按规划要求进行改扩建的;
4、在省、市、县、乡道两侧控制红线内私自建设的;
5、严重影响全镇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拆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马文鲲任组长,正科级主任科员解永恭、武装部长尹立争任副组长,土地所、法院、派出所、工商所、电业所负责人及各片片长为成员的全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名单附后)。
四、职责分工
各片区:是本辖区“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本辖区“拆违”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本辖区“拆违”行动的宣传引导,督促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及强制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联系镇相关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履行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推进“拆违”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拆违”集中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土地所、法庭:负责配合各片做好全镇违法建筑认定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派出所:负责配合各片做好强拆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对强拆工作中阻碍执法的相关人员,做好管控,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电业所:负责配合各片做好全镇拆违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户,进行停电措施。
工商所:负责配合各片做好对违拆建筑的企业、个体户进行营业执照吊销。
五、实施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45日至47日)。镇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对集中整治月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片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推进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本辖区“拆违”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意义,增强群众法制观念,使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48日至415日)。对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由各片、土地所对违建户姓名、违建地址、结构、性质等方面,在村街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做好答疑解惑,并对仍存在争议的违法建筑组织开展复核审议,确保违法建筑认定证据确凿,程序到位。
3自行拆除阶段(416日至425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违法建筑,由各片、土地所向违建户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期限为7天),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4、强制拆除阶段(426日至53日)。镇领导小组组织各片、土地所、法庭、派出所、电业所、工商所和违法建筑所在村街,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5、整治收尾阶段(53日以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结束后,由各片将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各片要建立完善防范、治理、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再次发生。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拆违”专项行动是规范全镇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镇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片及相关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讲究方法,稳妥推进。工作中,各片及相关部门要对“拆违”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预判,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应急处置预案。同时,高度重视拆违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妨碍执法和无理取闹人员,要进行耐心说服、劝解,避免出现人员、设备损伤。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主动靠前开展工作,特别是镇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人,配合各片做好拆违各项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镇工作的顺利推进。
4、集中整治,保持长效。镇领导小组在抓好镇域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全镇工作协调,督导各片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各阶段工作,确保全镇“拆违”工作步调统一,同步推进。集中整治月活动结束后,要指导各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禁违建行为的再次发生。
5、严肃纪律,严厉问责。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禁止打招呼说情。对“拆违”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抗拒、阻挠“拆违”的,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拆违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或移交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附: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

 
组 长:马文鲲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解永恭    正科级主任科员
尹立争    武装部长
成 员:余建波    人大主席
张 娟    正科级主任科员
张 凯    副书记
王相明    组织委员
张新强    宣传委员
尹立争    武装部长
许 禄    土地所所长
贺 进    法庭庭长
窦永昌    派出所所长
贾卫华    电业所所长
茹志远    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尹立争兼任。
 
 
 
 
 
 
 
韩村镇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尹立争   武装部长
成 员: 王宏伟   纪检干事
         赵海涛   城建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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