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5-01-10/3037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 清产核资项目比选公告 |
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 清产核资项目比选公告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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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清产核资项目比选公告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拟就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清产核资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的范围和内容 对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事业)及下属4个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核实,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另根据需要对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出具清算报告(含房屋和土地的评估)。 二、参加比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单位符合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财务状况、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会计师;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地点:廊坊市水利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北楼114室。 报名时,参选单位应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获取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上述复印件资料均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获取比选文件的报名单位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单位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比选文件使用中文简体编制,一套正本和二套副本,正、副本均需胶装并完整密封。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廊坊市水利局北楼114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廊坊市水利勘察规划设计院 地址:廊坊市金光道26号 联系人:霍美净 联系电话:1863360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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