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5-02-11/3054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廊坊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廊坊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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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水利局拟对廊坊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参加比选。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预算金额:60万元 三、比选内容:廊坊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现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地点:廊坊市水利局(广阳区金光道26号)南楼209。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三证合一”的比选人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9时,地点为廊坊市水利局(广阳区金光道26号)南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 比选地点:广阳区金光道26号廊坊市水利局南三楼视频会议室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6-23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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