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0/2025-03-05/30836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5-03-05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第三方评估项目 比选公告
廊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第三方评估项目 比选公告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05

廊坊市水利局作为比选人,拟对廊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廊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第三方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核查评估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疑似问题清单、反馈复核、核查评估赋分、核查评估意见、工作建议等。根据省、市河长制年度评估指标体系,现场核查10个县(市、区)及廊坊开发区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河渠情况,并记录相关问题,梳理分析问题成因,形成报告成果。评估内容涵盖河渠垃圾、非法排污、侵占河道、非法采砂、河渠整体面貌、河长信息公示牌设置、河长接听电话情况、问题处置情况及问卷调查等。每季度评估一次,每次覆盖被评估县25%的河渠,全年四次,覆盖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河渠情况。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

5.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服务单位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的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请于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廊坊市水利局南楼202室(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登记时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参选单位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正副本均需胶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17:00时,地点:廊坊市水利局南楼202室(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廊坊市水利局南三楼防汛视频会商会议室(若地点更换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316-2380796

 

 

 

                                    廊坊市水利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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