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39/2020-05-20/181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工作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工作 |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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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全力组织开展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工作,实现精准救助、应助尽助,切实解决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实际问题,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有效提高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为了深入做好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工作,我局通过单位组织、平台发布、电话催办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宣传医疗救助的范围、方式、标准、申报程序,做到“应享尽享、应助尽助”。3月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助申请采取“廊坊医保”网上进行,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4月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审核和公示,5月份为609名城镇职工划拨救助金289.13万元。 城镇职工医疗救助金额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同时向困难人群倾斜,失业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享受低保人员在原各段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救助比例最高100%。救助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发放,上不封顶。2019年度最高医疗救助金为51.10万元,其中享受医疗救助金1万元以上的有46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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