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39/2020-11-23/181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发展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发展 |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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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不断调整医疗保障政策,助力企业发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首先,自1月份开始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由7%降低到6%,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3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0万元提高到65万元,并将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参保人员在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同时,还可领取生育津贴,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预计到年底将可以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1800多万元。 其次,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2-6月份对企业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共计为757家企业,减免医疗保险费1066万元。 不断优化服务,积极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截至目前,异地备案登记1288人次,异地报销1085人次,报销金额1844.56万元。方便了我县参保人的异地就医,提高了报销效率,减轻了参保人异地就医个人垫付的经济压力。此外还将北京协和、天津肿瘤等京津30家医疗机构作为我县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一致,在享受京津优质医疗资源的同时,也为群众提供就医便利。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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