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39/2021-04-02/182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财政资助重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财政资助重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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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协调县民政局提供低保、特困、孤儿等人员信息,县残联提供重残(1-2级)人员信息,县卫健局提供失独人员信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优抚对象信息,县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人员信息,经核实确认后录入医保系统,由财政部门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截至3月底2021年共计资助重点人员10134人,有效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需求,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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