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宪法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在12月4日15时在住建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20名执法人员代表参加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肃立,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强同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员举起右手跟诵誓词:“我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宣誓过程庄严肃穆。 宪法宣誓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更是对履职尽责的庄严承诺。通过宪法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激励了干部职工强化自身约束,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在局机关与文庭雅苑等3个建筑工地悬挂标语、开展企业、职工法律咨询16余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接下来,我们将以本次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全局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新时代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为“强富美高”新永清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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