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33/2024-12-18/3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2-1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 ||||
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18 | ||||
|
||||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各部门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所有人员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 2、机关公物用品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配发,各部门管理使用。 3、各办公室增设办公家具,维修和采购工作必需的办公用品,须事先申请,待领导批准后按批示要求购买。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办公室、宿舍一律不准私拉乱接,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暖气等电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