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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416/2025-04-25/31297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5-04-25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一季度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简析
永清县一季度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简析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04-25
    一季度,全县1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6750.8万元,同比增长33.8%。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情况
    (一)主要行业快速增长。一季度,纳入统计的5个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四升一降”。其中房地产业(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13.6万元,增长116.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390.1万元,下降11.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67.5万元,增长14.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营业收入20636.7万元,增长40.0%;文化、体育娱乐业实现营业收入342.9万元,同比增长26.5%。
    (二)参与GDP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一季度,我县参与GDP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114.1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参与GDP核算的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900.5万元,同比下降7.7%;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经营)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213.6万元,增长116.0%。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平稳增长。一季度,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应付职工薪酬1592.1万元,同比增长25.4%。应付职工薪酬增长最快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增长46.0%,其次是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比增长10.8%,文化体育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分别下降1.6%、3.7%。
    (四)重点企业发展出现下滑态势。参与GDP核算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中廊坊顺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8.3万元,同比下降31.3%。主要原因是该企业2025年比2024年少了一个派遣项目,金额约500万元,下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3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带动作用突出。一季度,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两大重点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4026.8万元,同比增长29.5%。两大行业营业收入占全县的89.8%,拉动整个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长27.4%,拉动力强。
    ()新入库单位贡献大。永清县金棕榈电影院有限公司为2024年年度新进规企业,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42.9万元,同比增长26.5%。拉动整个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长0.4%,贡献率为1.1%,有效弥补了该行业核算GDP的空白。
    二、存在问题
    (一)总体规模偏小。一季度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过5000万元的企业2家,仅占全部规上服务业户数的18.2%,1000万以下的有4家,企业发展质量不高,部分企业营收规模长期徘徊在纳统标准线附近,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大进大出”,导致统计数据波动大。
    (二)行业结构单一。从行业结构分析,我县1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8家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72.7%,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居民服务、文化体育娱乐业各1家,这些行业营收增速受单个企业数据影响较大,容易出现较大数据波动。其他行业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存在空白,行业发展不平衡,抗风险能力差。
    (三) 企业配合度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对入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担心数据泄露”“顾虑监管压力”等心态,主动申报积极性不高。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企业扶持增动力。深入走访企业开展调研,密切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需求、困难,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精准服务,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收。
    (二)数据比对筛查。统计局于发改行业部门联合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比对分析企业营收数据和注册登记信息,筛选出营收达标但未入库企业清单,建立潜力企业培育库,重点关注涉及GDP核算的空白行业,积极收集潜质企业纳入准规上企业库,鼓励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成长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培育服务业新生力量,为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增添新的发展动力。
    (三)强化行业结构优化促平衡。加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优化服务业行业发展结构。
    (四)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通过政策宣讲会、上门服务等形式,深入宣传入统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消除企业顾虑,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完善账目管理,确保企业能够准确提供入库申报资料;进一步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服务业新增入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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