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45-347/2025-06-30/3180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5-06-3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08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08号
发布机构:县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6-30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08号

信用主体名称 马烽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永清)城罚决字﹝2025﹞第00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27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
0.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万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法事实 马烽原从永清县益昌南路与南环道交口运输至永清县右奕营村,该车辆运输渣土过程中未苫盖完整,造成了道路遗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577、基准编号C060308501
处罚机关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数据来源 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1023MB156634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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